把好莱坞大片“搬上”区块链,电影产业将发生什么变化?
“好莱坞链”是全球第一个影视与区块链结合的平台,即通过区块链智能技术,建立新的社区和传播方式,以提高融资水平、增强发行力、降低发行风险。通过区块链,彻底改变影视作品的展示和预定方式,使用区块链分散发现和预定流程,给每个导演,制片人,演员,粉丝以公开透明平等的机会。
但在中国的影视界,还没出现。
影视和出版:数据易被操纵 变现手段单一
五一上映的《后来的我们》首日以近3亿的票房刷爆朋友圈,但随之而来的票房造假风波又把该片推到风口浪尖——购票平台“猫眼”先买票后退票,通过自己大面积购入预售票,以预售票房保住院线排片后,再大批退票。
而这背后,影片出品、发行、院线三方利益捆绑现象严重,一些制片公司同时拥有院线,一些购票平台本身就是影片发行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同时还扮演本是独立第三方的数据记录员角色,数据结果为商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市场及公众服务。
进一步讲,票房造假事件揭开了发行方“锁场”、院线虚假排片、售票张冠李戴等违规操作,也倒逼行业改革与自净,催生了一些行业准则的细化,但由于相对不足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在资本巨额利润面前力量薄弱,改观甚微。
无独有偶,版权行业也没照顾到制作方和市场公众。一方面版权登记成本高,且登记流程耗时长达1个多月;另一方面,原创者无法了解作品被侵权的状况,侵权取证难,传统维权成本高;而行业最大的痛点在于IP变现渠道单一。
目前当一个原创要申请著作权的时候,一般通过代理平台,支付非常高额的代理费。而国家的版权登记是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我们依然看到在收取上千的费用,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信息不对称、数据易操控、变现手段少、行业间协同差,基本成为了影视和出版的共同痛点。长此以往,只有垄断方获利,受伤的是制作方和公众,最后伤的作品本身,进而打击市场信心,不利行业发展。
区块链:让数据真实 让市场说话
区块链的数据交易特性之一就是维持真实性,数据结果难以篡改,这就很好避免利用购票平台漏洞进行大规模先买后退的问题,刷单行为也能得到遏制,且数据掌握在观众的节点里,并不存储于购票平台的服务器中,也就阻隔了平台方为了自身利益篡改数据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区块链对作者的确权行为如同查询数据库有迹可循,且上链登记速度非常快(不像传统登记需要1个月),每个节点由作者自己掌握,不会受中心组织控制,从而可以避免为了登记区支付昂贵登记费。
在确保交易数据和登记信息完备准确后,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可以起到非常好的营销传播作用。以影视排片为例,目前排片的权利在院线,好作品的制作方一定希望排片率高点,而观众也希望能够看到更多的好片。这就可以进行链上的投票,用观众的投票去决定哪些电影值得高排片,而制作方出品方则需要用工作量去证明它的片子是好片。
而版权在进行可查询、可分割、可转让的区块链登记后,链上可以做一个IP资产交易平台,这个IP在通过共识算法审核后,就可以在上面生成作者专属的数字货币。这个token,既可以在链上的其他交易对象(IP购买方)中流转,同时也可以对经过节点授权的用户开放。
目前对于IP资产交易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周期性项目,一些原创本身缺少资本对它进行孵化,但是又非常高的变现价值的IP作品,它可能是一个发行Token之后进行实物的返还,或者用一定的溢价做金融产品,它会进行Token的销毁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回报。第二是持续性的项目,发行的token不必销毁(因为有持续作品输出),可以直接作为用户的支付手段,而作者和投资人的权益可以在二级市场变现。
反观影视行业产业链更长,制作前期和上映变现的方式就会更多。
制作方可以借助token实现链上节点观众的众筹,这个token由制作方单一发行,认筹的节点用户可以通过标准化的智能合约进行撮合,片方在预告后用户决定是否确认认筹成功,而片方将提前通过众筹收回制作成本。
节点用户通过将影评上链,观影数据可以悉数被出品、发行和院线掌握,院线可以对排片进行数据分析并科学安排,排片行为也就由市场(观众)决定,也正因为由市场决定,院线的上座率也会得以最大化,分得的票房利益也就会更多。
至于目前在商业模式上存在对赌的制作、出品、发行来说,通过联盟内部的授权可制定灵活的智能合约,并锚定电影数据,既能让商业交易行为在人为减少干预的情况下正常化,同时还能将协议中的IP进行二次流转变现,即在链上开放API接口接入视频网站,打通影视制作发行上映到二次传播的通道,一旦这个通道打开,庞大的用户群体将为IP各方的变现提供最直接的支持,从而减少沟通环节中的摩擦成本。
中国区块链进入诸子百家阶段
区块链是门好技术,也是好方案好生态。但由于B端对区块链不够熟悉,也缺乏标准化的孵化和培训,而BAT或中钞暾兰这些主流服务商也基于各自主业范围进行区块链业务改造,剩余具备区块链技术并发行token的项目方,也在百家争鸣阶段。科技资本大咖孙颖俊:OneRoot可以跟BAT合作 但不会卖
基于这些原因,行业大规模应用还缺乏共识基础。但区块链带来的好处已经逐步进入利益主体的视线当中,无论影视还是版权,抑或其他需要确权维权IP变现的业务,都会在区块链业务改造中发挥优势。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不止是区块链技术供应方,还有区块链技术使用方,现象级的行业应用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