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 BlockBeats 消息,据新浪财经报道,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出席了 5 月 29 日-30 日的国际金融论坛(IFF)2021 春季会议,并就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需要考量进行分享。
姚前指出,鲍威尔不用太担心数字货币是否会挑战美元地位。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国际贸易和跨境支付目前大都基于美元展开。削弱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不一定是 CBDC 的目标,主权货币数字化本身有其内在的逻辑。长期看,数字货币或数字支付工具的出现当然有可能改变现有格局,但那是数字化进程和市场选择后自然演进的结果。
姚前从七个方面谈谈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需要考量的重点。
一、技术路线。基于账户,还是基于代币?从公开报道看,数字人民币采用了账户路线,而有一些国家则选择了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加密货币技术路线。我个人理解,基于账户和基于代币两条技术路线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实质上代币也是一种账户,只不过是新型账户——加密账户。相比传统账户,用户对加密账户的自主掌控能力更强。
早在 2014 年,我们就对包括 E-Cash 和 Bitcoin 在内的中心化和非中心化加密货币有过深入的研究,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央行早期的数字货币实验与加密货币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我们期待掌控加密货币的钥匙而不是绕道而走。当时,我们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开发出准生产级的央行数字货币原型系统。但在落地实施的反复权衡中,还是选择从基于传统账户的技术路线起步,这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二、价值属性。央行直接负债,还是运营机构负债?本质区别在于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一栏,记录的是终端用户的央行数字货币还是代理运营机构的准备金。如果运营机构向中央银行存缴 100% 备付准备金,以此为储备发行数字货币,这样的央行数字货币在国际上被称为合成型 CBDC,类似于香港的发钞行制度,这个模式引起了包括中国央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内的很多机构的研究关注。当然一些国家采用的仍然是传统央行直接负债模式。
三、运行架构。双层,还是单层?我曾在 2017 年《数字货币与银行账户》一文中提出「商业银行传统账户+数字货币钱包」的架构体系,以避免央行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冲击。目前,双层架构正逐渐形成各国的共识。数字人民币也采用双层运营体系。我个人以为,双层运营与单层运营也并非二选一的关系,就像出租车与公共汽车,二者似可并行不悖,兼容并蓄以供用户选择。
我们可设想,如果央行数字货币直接运行在以太坊、Diem 等区块链网络,那么中央银行可借助它们的 BaaS 服务, 直接向用户提供央行数字货币,而无须借助中介机构。单层运营可以使央行数字货币更好地惠及没有银行账户的群体,实现金融普惠。
四、是否计息。有些人对央行数字货币计息存有疑虑,担心会引发存款从商业银行转移到中央银行,导致整个银行体系信贷能力萎缩,成为「狭义银行」。近年来,各国央行对于 CBDC 的狭义银行影响似乎已不再那么「畏惧」。比如欧洲中央银行的数字欧元报告提出所谓的分级计息系统(a tiered remuneration system),以可变的利率对不同数字欧元持有量计息,以减轻数字欧元对银行业、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传导的潜在影响。数字人民币目前不考虑计息。
五、发行模式。发行,还是兑换?货币发行与兑换的区别在于:前者由中央银行发起,属于主动供给;后者由货币使用者发起,属于按需兑换。央行数字货币的生成是发行还是兑换?取决于它的定位以及货币政策的需要。如果只是 M0 替代,那么它和现金一样,是按需兑换;如果中央银行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通过资产购买的方式,向市场主动发行数字货币,则是扩表发行。扩表发行须界定合格的资产类型,以适当的数量和价格进行操作。
六、智能合约。有人担心加载除法定货币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约,会影响其法偿功能,因此建议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持审慎态度。数字货币不能只是对实物货币简单的模拟,而若要发挥「数字」的优势,未来的数字货币一定会走向智能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应在充分考虑安全性的基础上,宜从简单的智能合约起步,逐步扩展其潜力。
七是监管考量。需要在隐私保护与监管合规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KYC、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是央行数字货币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另一方面则要充分考虑用户个人隐私保护。
姚前特别表示,已离开人民银行,所说的仅代表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人民银行,也不代表其现所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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