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冯先生在OKCoin币行网上购买比特币,在进行比特币现金提取时发现领取失败,经协调未果后,冯先生将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乐酷达公司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比特币现金38.7480个,驳回了冯先生要求赔偿16万余元价格损失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海淀法院审结的首例因比特币“分叉”所产生的比特币现金争议案。
案情回放:
原告冯先生诉称,其在被告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OKCoin币行网上购买了38.748个比特币(Bitcoin),按照被告乐酷达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和8月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冯先生应获得38.748个比特币现金(Bitcoin Cash)。
而后,冯先生按照比特币现金领取公告进行比特币现金提取时发现,该网页“领取”按钮已消失。领取比特现金失败后,冯先生曾多次与乐酷达公司进行沟通,但至今对方未给予其应得的比特币现金。
OKCoin方回应:
《OKCoin币行服务条款》明确了该网站服务用户的具体规则。
乐酷达公司先后就比特币“分叉”发布了3个相关公告。
1. 于2017年7月18日发布《OKCoin币行关于比特币分叉处理方案的公告》称:“……如果比特币分裂为一种或多种比特币,OKCoin币行将会把分裂出来的各种比特币按拥有权提供给所有客户,并且逐步上线所有新种类的比特币的交易……”
2. 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OKCoin币行关于比特币和BCC(Bitcoin Cash/比特现金)的处理方案公告》称:“OKCoin币行决定:1、2017年8月1日20:20前如您账户内持有BTC(Bitcoin/比特币),我们将按拥有权提供给您等额的BCC,我们会在适当的时间点发放到您的账户。……”
3. 2017年8月1日发布《OKCoin币行关于BCC快照及领取公告》称:“OKCoin币行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1日20:20进行账户快照,并根据账户BTC权益进行核算……所有领取的BCC将直接打入您的OKEx现货账户中……””
法官释法:
由于比特币技术发展路径上的分歧,比特币现金(BCC)在比特币(BTC)“分叉”的基础上于2017年8月1日 被“挖矿”生成,乐酷达公司的承诺即是这一公知事实在其站内服务上的必然反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普通人可以合法持有,但应当自己承担相关风险。我国现行政策禁止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主管部门先后于2013年12月和2017年9月发出通知,指出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艾米君点评:
虽然与区块链相关的法律尚未出台,但这个消息出来无疑是给投资者维权之路一记强心针。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相关的政策会加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