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直布罗陀起草了他们的ICO监管规则。而就在今天,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公布了一份11页的ICO规范方针。这可能是以后发达国家将效仿的标准。
瑞士发布ICO准则
一份新闻稿上写道:
“该指导方针还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而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将基于这些定义去表态。这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自2013年夏季ICO出现之后,这种融资方式就一直困扰着全球监管机构。ICO模式效仿了首次公开募股(IPO)——将传统公司推向市场的做法。然而,IPO门槛较高:准入壁垒高,需要律师和监管人员的参与。而新出现的ICO,不存在这些问题,仅在2017年就筹资了大约60亿美元。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强调:
“我们发现,在瑞士计划或实行的ICO活动量大幅增加,人们对相关监管问题的咨询量也相应增加。”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希望这次可以增加市场透明度,由于这一市场活跃、需求量大,相关指导原则就十分必要了。
从字面意义上理解,ICO是一种参与式代币经济。他们通常专注于一个特定的项目,在各种排列组合下形式多样:公司所有权、支付方式、用于交易的代币——其中一些代币不仅仅只是一个数字股权证明,他们还会增值。这是一种冒险投资,其中有不少是出于诈骗的假项目。
ICO分类
绝大多数的ICO都基于以太坊平台及其代币发行标准(ERC20),用于智能合约。目前这种合约有超过二万一千份,且大部分都有ERC20。
瑞士公布的这份指导方针并不适用于所有的ICO。由于ICO的形式内容不同,它们不一定符合所有的监管要求。具体案例需要具体分析。目前,市场上还没有针对ICO的详细监管规定,也没有相关的立法。因此,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关注ICO代币的经济功能与目的。其中的关键因素是代币的发行目的,以及它们是否已可交易或转账。
瑞士出台的这份准则将代币细分为三类:支付类、工具类和资产类。支付类代币基本上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加密货币;工具类代币用于服务;资产类代币更像衍生品、债券、股票,可用作支付利息或股息。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最担心的是破坏反洗钱法。其分析发现,洗钱和证券监管是与ICO最相关的因素,而这些准则包含“对金融中介的要求,如需对受益所有者身份建档。”该机构直截了当地声称:
“在一个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系统中,洗钱风险特别高,在这种体系中,资产可以匿名转让,而不需要经过任何受监管的中介机构。”
对区块链技术的支持态度
ICO的支付类代币不被视作有价证券,而应遵守反洗钱法。此外,仅当工具类代币的唯一目的是授予应用程序或服务数字访问权限,并且在发行时就能这样用时,才有资格被列为有价证券。
而资产类代币被视为有价证券,这意味着交易这些代币时需要符合有证券法,以及民法要求。当然也存在几种类别的混血儿,但大多数监管条例都是适用的。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表示支持区块链发展,监管局主席Mark Branson说: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市场内外都极具创新潜力。然而,以区块链为基础的项目不能简单地绕过已有的监管框架。我们允许合法的创新者在受监管环境中扬帆远航,以符合保护投资者和金融系统完整性的方式开展他们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