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给区块链技术贴上“去中心化”标签,并为此欢呼喝彩。这些人确信区块链的共识机制是一切的基础。理所当然的认为区块链的治理也应该像共识机制一样,必须采用共管机制,实现理想化的共治,因而也坚决抵制任何“中心化”提法和建议。
但治理机制的不完善,甚至是理想化方式,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区块链的分裂和混乱。2016年,比特币技术团队Bitcoin Core和矿工面对交易堵塞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前者主张通过隔离见证以及闪电网络来解决拥堵问题,后者大多数认为应尽快扩大区块大小以容纳更多的交易。双方争议不休,难以达成共识。最终经历了香港共识和纽约共识的破灭后,于2017年走向了分裂,形成BTC和BCH两个币种,并引发后续的IFO“大剧”。
还有一些人非常认可区块链链上的投票机制作为首选治理模式。比较经典的案例是2016年“The DAO”项目。最终的结果,以太坊基金会不得不进行硬分叉以解决“The DAO”问题。但社群对分叉的处理手段有不同意见,此次事件后出现了ETH和ETC两种以太坊区块链。
可以看出链上治理有着明显的不足:投票参与度低,因而投票的结果可能只反馈少部分人意见,往往不具有代表性;其次以挖矿为代表的区块链共识机制,很容易造成交易所、矿池等机构获得不相称的权力,可以左右投票结果,造成事实上的“中心化”结果。
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源还是因为确信:共识=共管。
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搞明白为什么要进行区块链治理?目的何在。区块链治理可能是区块链技术的升级、改造提案,抑或是某些基础规则、参数等的调整。本意和目的肯定是为了解决区块链技术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我看来,区块链的共识机制某种程度上特别像一个国家的宪法。宪法是不可能包含太多细则的,没法形成共管,必然会有很多的法律法规对宪法进行补充说明、解释和细化。对特殊的行业和场景还需要针对性立法。这些就相当于区块链的治理手段。每个人的背景、认知是不一样的,专业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必然也只能是少数有专业背景的人来参与,形成不了共管。同理到区块链治理上,也一定是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不可能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须投票,坚持共管共治必然什么也做不了,是注定要失败的。
区块链技术十年的发展历程回顾,也会发现它与早期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有许多惊人相似的故事。在早期,都被赋予实现个人自由、平等的价值理想等。但从互联网技术的后续发展可以看出:实验室中的经典架构与现实社会结合后,都会发生改变:绝对的自由肯定是不存在的,商业的深度参与,使得早期的理想状态十分短暂,资本和技术反复博弈将会推动新技术应用螺旋式上升。
就拿“去中心化”来说,我所认知的世界是不存在绝对的“去中心化”的:大到宇宙星球,小到原子,都是分散的中心。所以我一直主张“中心分散”或“泛中心化”说法。区块链的“去中心化”谁都知道,依然受到中心化节点的约束。就像早期曾经被贴过的“去中心化”互联网标签,事实的发展不过是颠覆了旧的中心,形成了新的寡头中心。期望区块链的健康发展,我们可能不得不接受这种“中心分散”或“泛中心化”思想。
就区块链治理一事来说,我倾向于由政府出面提供正式的制度保障,或许不失为应对良策,而且政府也一定会接入。政府的介入必然有助于数字资产和区块链生态系统的长期健康发展。
完备的区块链治理方式,一定是既有原则,又有技术手段。
先聊聊区块链治理宪法原则:
一、技术架构必须可靠、技术自身必须保持领先;
二、过程必须公平、公正;
三、成员行为必须符合规范。
符合以上三点所做的任何改进我们都应该支持,而不应一味去强调“共管”。
光有原则,区块链治理明显还不够!必要的技术手段去保障原则得以被遵循,可以被监管是重要的一环。
基于区块链技术安全、隐私保护、不可篡改和可溯源等特性建立一个全球唯一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既可以保障公众隐私,又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追溯到每一环节,实施有效监管。
区块链技术众多特征中,还展现了一种全新的信任关系,围绕区块链技术呈现的“信任关系”来重构传统信用体制,是区块链技术背后的法律和监管本质。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区块链技术的这种“信任关系”将会对现行社会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技术倒逼大家去遵守原则。
围绕区块链技术搭建的数字身份和由区块链的“信任关系”而构建的新型“信用体制”,我们完全既可以构建一个既可以监管,又可以满足“隐私”保护的新型社会关系,解决区块链治理难题。
不管怎样,区块链的治理和长远发展一定需要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服务于实体经济,最终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