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经过九年多的发展,“价值网络”这一说法正在逐渐为更多的人所接受。但是对于目前的区块链而言,这张“网络”过于抖动,让很多人,甚至是专业投资者都难以摸清“价值网络”的内在“价值”,如今,币价的剧烈波动已经成为区块链具备更广泛社会价值的一只“拦路虎”,这意味着需要对区块链本身做更多的经济思考,尝试分析其通证价格的内在决定因素、达成价格稳定的条件等,而不能仅关注其极富想象力的技术外衣和“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让区块链沦为骗局的帮凶。
一、价值稳定条件的实质含义和研究范围
(一)实质含义
价值,尤其是可交换的价值,是一种相对概念,价格则是其外在表现。价值转移是对价值所有权的转移,其交易达成则是以实现对价格认知的一致为基础。区块链“价值网络”实际上就是对资产数字化之后,根据其资产的内在价值,形成交换价格,进而完成资产所有权的在线转移。由于通证(即Token)公认是区块链链上资产的数字化符号,因此,对区块链价值稳定条件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对通证的价格决定基础、交换条件等要素的研究。本文对通证定义如下:通证指在区块链系统中发行的、特定资产或者权益的数字化表示。加密数字货币与通证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属于无资产依托的信用或者“共识”,本文的讨论除特殊指明外,均不包含加密数字货币。
(二)研究范围
通证价值稳定应当包括内在稳定和外在稳定两部分,内在稳定指通证具有真实的内在价值和与内在价值相结合的稳定机制;而外在稳定指通证与包含该通证的区块链外部其他事物之间交换关系的稳定。因此,通证价值稳定条件的研究范围包括通证的价格基础、通证对法币的价格稳定条件、通证对商品的价格稳定条件、通证对通证的价格稳定条件。
二、对各个价值稳定条件的分析
(一)通证价格决定基础
按目前业界的共识,通证是区块链链上资产或权益的数字化符号,因此,通证的内在价值是由其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决定的,其价格的简单静态计算公式为:
通证价格 =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通证数量┅┅公式(一)
从这个公式看,通证的价格与其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的总价值成正比,与通证自身的数量成反比,而通证价格的稳定逻辑则是通证数量的变化必须与通证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的总价值成正相关,这一点无论在通证发行之初,还是在通证存续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要。
(二)通证对法币的价格稳定条件
研究通证对法币的价格稳定条件,首先要看在无外币,即只有国内单一法定货币的前提下,法币的内在价值如何决定。按照货币发行量公式可以进行如下推导:
1.商品数量 * 平均价格 = 发行货币总量 * 货币流通次数
2.平均价格 = (发行货币总量 * 货币流通次数) / 商品数量
3.取倒数后,可得到以商品表示的货币价格:
货币价格 = 商品数量 / (发行货币总量 * 货币流通次数)
4.只考虑静态价格时,公式简化如下:
货币价格 = 商品数量 / 发行货币总量┅┅┅公式(二)
这个公式与静态条件下的通证内在价格是一致的。
如果允许通证与法币交换,则两者的交换可以表示为:
通证价格 / 货币价格 = TT(Token 和 Tender的首字母)比价 ┅┅┅ 公式(三)
可见,当比价为1时,二者价格相等。实质上,比价的稳定就代表通证与法币之间的价格稳定。由此,公式(三)可以演化为: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通证数量 = TT比价 * (商品数量 / 发行货币总量)
上述公式可以进一步代换为: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通证数量 = TT比价 *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参与投资的货币总量)
转换后,得到:
TT比价 = 参与投资的货币总量 / 通证数量┅┅公式(四)
公式(四)其实揭示了通证与法币之间价格不稳定的根本原因,尽管二者的价格最终都由其所能交换或代表的实质价值决定,但是从静态角度看,时点的交换价格是由二者的数量对比决定的。
由此可以推断,通证与法币之间实现价格稳定的基本条件是,通证数量与参与投资的货币总量之间成同向等比变化。
这个结论扩展到有外币的情况下依然成立,其实质只是可交换的货币对数量的增加,不改变其价格决定条件。
(三)通证对商品的价格稳定条件
上文论述中,已经推导出了商品的平均价格,公式为:
平均价格 = (发行货币总量 * 货币流通次数) / 商品数量
如果允许通证与商品交换,则两者的交换可以表示为:
通证价格 / 商品平均价格 = TC(Token 和 Commodity的首字母)比价 ┅┅┅ 公式(五)
可见,当比价为1时,二者价格相等。实质上,比价的稳定就代表通证与商品之间的价格稳定。由此,公式(五)可以演化为: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通证数量 = TC比价 * (发行货币总量 * 货币流通次数) / 商品数量
只考虑静态因素,并将其要素进一步代换时,其公式如下: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通证数量 = TC比价 *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可交换商品数量)
转化后得到:
TC比价 = 可交换商品数量 / 通证数量┅┅┅ 公式(六)
公式(六)与公式(四)类似,从静态角度看,时点的交换价格是由二者的数量对比决定的。由此可以推断,通证与商品之间实现价格稳定的基本条件是,通证数量与可交换商品数量之间成同向等比变化。
(四)通证对通证的价格稳定条件
两个通证之间如果能够交换,则两者的交换可以表示为:
通证1价格 / 通证2价格 = Tt(Token的首字母)比价 ┅┅┅ 公式(五)
根据公式(一),通证的价格为:
资产1或权益1总价值 / 通证1数量 = Tt比价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 / 通证2数量)
转换后,得到
Tt比价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价值差)* 通证2数量) / (通证1数量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 (通证2数量 / 通证1数量) + ((通证2数量 / 通证1数量) * (价值差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 (通证2数量 / 通证1数量)* ( 1 + (价值差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
整理后为:
Tt比价 =(通证2数量 / 通证1数量)* ( 1 + (价值差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 ┅┅┅ 公式(七)
可见,通证之间的比价关系稍微复杂些,通证1与通证2的比价,与其数量对比呈反向关系,而与其价值差呈正向关系。因此,其稳定条件为两个通证的数量变化与其代表的资产或权益的变化之间产生的影响可以相互抵消。
三、对价格稳定条件的整体分析
总结上文,几个主要公式如下:
通证价格 = 资产或权益总价值 / 通证数量┅┅公式(一)
TT比价 = 参与投资的货币总量 / 通证数量┅┅公式(四)
TC比价 = 可交换商品数量 / 通证数量┅┅┅ 公式(六)
Tt比价 =(通证2数量 / 通证1数量)* ( 1 + (价值差 / 资产2或权益2总价值)) ┅┅┅ 公式(七)
上述公式虽然偏重静态分析,但即便引入通证流通次数、货币流通次数等动态因素,实际上只是增加了分析变量、拉长了时间维度,但是结论本身的方向不会改变,因此,可以认为上述结论适用于动态环境。
综上,可得出如下初步结论:
(一)在仅考虑通证本身的情况下,通证的价格由其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总价值与通证数量决定,价格稳定的基本条件就是资产或权益总价值与通证数量之间保持同向等比变化,因此,与货币管理相比,回笼、销毁机制是目前以“算法”为基础的通证经济机制中特别缺乏的,没有有效的回笼、销毁机制,通证自身就无法保持稳定,因为其无法有效应对通证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本身的贬值或减少。如何设计与其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的特点、生命周期相匹配的通证产生和销毁机制,是通证能够实现内在稳定的基础,但是目前市场上充斥的是大量不考虑上述因素的“把戏”。
(二)在允许通证与法币之间交换的前提下,通证的价格稳定依赖于通证与参与到交易中的法币之间的数量关系,在流动性充裕乃至过剩的条件下尤其如此,在实操中,保持稳定有两种方法:一是按(一)的逻辑所确定的价格,实行限价交易而不允许竞价交易,挡住多余的货币流动性,这一点可以通过区块链内在的通证发行机制和交易所管理实现,而对线下的非法交易则不提供任何保护,甚至可以严厉打击;二是增加有真实内在价值的通证种类的供给,通过通证种类的增加,扩大通证的总体数量,使多余的货币流动性可以有更多的释放空间。本文所讨论的通证,其本质更接近于债券,是对资产或权益的权属关系证明,因此,具有明确资产或权益代表关系的通证,可以按照债券进行管理,但是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审批技术,而不能简单照搬传统的债券发行审核机制。
(三)在通证的价值具有更加广泛的认可,以至于可以进行通证与商品的直接交换时,通证的价格稳定依赖于通证与参与交换的商品之间的数量关系,但是在实操中,通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可能比通证与法币之间的管理更为困难,因为公式推导中虽然可以使用“商品平均价格”做简化分析,但是实际交换却依赖具体商品,虽然定价逻辑未变,但准确定价并不容易,取决于双方交换意愿,也即供求关系。更合适的定价方式,其实还是在通证与法币可交易的基础上,以法币为中间进行换算。
(四)通证与通证之间的价格稳定是最为困难的,与外汇市场一样,通证间价格对比相当于货币间的购买力平价对比。当通证种类达到一定数量时,如果要每个区块链系统在自身的资产、权益或者通证数量变化时,都能考虑与所有其他区块链系统之间的抵消关系是不可能的,这非常类似于要各个国家放弃其自身的货币政策而一致以全球经济为出发点共同制定货币政策,事实上是不具有实操条件的。通证与通证之间的价格稳定实际上只有通过法币做为中间换算才可以解决,通证与法币之间稳定了,才可能有通证之间的稳定。
(五)从整体分析的角度看,现阶段通证价值稳定得以实现的条件为:
1. 通证基于其所代表的资产或权益,在合理的发行、回笼、销毁机制下首先确保其自身的稳定;
2. 当需要与区块链系统外部实现交换时,通证与法币的合法交换是通证价格能够稳定的前提,其与商品、其他通证的广泛交换,实际上只有通过法币居间折算才能实现稳定,跨链交易只是技术手段,不能解决价格波动问题;
3. 通证的价格现阶段必须被严格管制,实行以真实链上资产审计和估值为基础的限价交易,对于难以估值的,依然禁止其与法币的直接交易,严厉打击场外交易;
4. 按债券的管理理念,推动针对区块链资产发行、存续的监管技术优化,引导其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增加通证种类的供给,真正发挥区块链技术给资本市场带来的便捷优势,推动资本市场的技术升级;
5. 加强对投资者的引导教育,规避“暴富”陷阱。
除此以外,其他的稳定方法,无论是资产抵押、锚定某个代币等,或许在一定条件、范围下有效,但是无法整体上解决区块链价值稳定问题。稳定不仅限于价格的恒定,广义上,速率稳定的上升或下降也属于稳定的范畴,本文的结论同样适用于广义的稳定。这些条件在区块链经济模式由幼年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非常重要,要合理引导运用技术的人和为其投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