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税收和货币一样,都是那种对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影响深远,但是少有人停下来想想“它到底是啥”的事物。感谢区块链,它的诞生让更多人去思考这类问题,继而创造更好的方案。“哈伯格税”就是一例。这个有趣的经济学概念,因为Vitalik的介绍流行了起来,区块链领域也开始有更多关于这种新的税收机制的讨论。
前两天我们发了一篇《再谈哈伯格税》的文章,这个概念之前在国内讨论很少,而在文章发布之后,我们很高兴地收到了很多人不同的声音。其中,来自Ethfans老朋友阿剑的观点尤其值得一读。
我们常常会羡慕国外拥有更高质量的技术讨论氛围,现在,橙皮书很高兴能看到,慢慢开始也有不同的朋友,以文章的形式交换彼此的观点,真正产生一些碰撞、启发和思辨——这是我们认为的,远比一串阅读量数字,来得更有价值的事情。
以下这篇文章是来自阿剑老师的观点,如果读完你有自己的想法,不妨在评论里贴出来交流。
昨天拜读了橙皮书和任鑫先生的访谈,我想我正好有些关于 Harberge-tax 的想法,可以写下来交流一下。但是,为了更好地表达我的意思,还是得把一些基本的介绍写下来,因为这些介绍中蕴含了非常重要的推理线索。
一、简介
哈伯格税(Harberge-tax)是:
(1)对资产实施的税,即对资产的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定期征收一定的税收;
(2)资产的价格由资产所有者自己给出;
(3)资产者给出资产的价格之后,该价格即成为资产可以成交的价格,若有人出这个价,资产所有者除非出更高的价格,否则不能不卖。
因为属性(1)和(2),有人将哈伯格税概括为“self-assessed tax”,即“自主承诺上缴的税收”。
还有人认为,哈伯格税会降低投资效率(定义为“财产所有人投资以增加财产价值的能力”),但会提高“分配效率”(定义为“将财产分配到最具生产力的人手中的效率”)。
我希望在这里提供一个更细致的经济学分析。
二、经济学分析
(一)租与税的区别
在经济学家中,澄清“租”与“税”的区别最清楚的,莫过于张五常教授。我在这里的分析也基于教授的阐释。
“租”即我们平时讲的租金,其明显特点是:租户使用资源不管产不产生价值,最终产生了多少剩余,都按照一种与经济剩余无关的安排向资产所有者支付,比如房租、地租。在允许的范围内,所有者并不管使用者(租户)产生了多少经济剩余,不使用就不收,使用了就收钱,租户也可以另谋他就。如果是不论营收与否都收取一个固定的费用,那就是所谓的固定租金;而若根据某个与资源使用所产生的利润无关的指标收取一定比例的租金,就是所谓的分成租金,例如佃农与地主按产量分成;分销商与生产商按销售量分成。
“税”则相反,乃是根据经济剩余(粗暴一点来理解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利润)来征收的,同时,收税者提供了什么经济资源往往并不明确,例如企业的利润税,个人的所得税。
张五常教授据此推论,中国的增值税,其实是租而不是税,实在是精彩绝伦:增值税乃是对企业运行中产生的增值收一定比例的税,而不是对利润收取一定比例的税,实则为企业增值的分成租金;而政府(收租者)提供的资源是国有的土地。
那么,哈伯格税到底是租还是税呢?明显是租。
1)税与租有个明显的区别,即因为收税者提供了什么经济资源、提供了多少实际上是不明确的,因此税其实并不能施加在资产上,只能施加在经济活动(的成果)上;但租则无此限制;所以哈伯格税不是税,包括所谓的房产税,其实也不是税,而是租;
2)哈伯格税并不管”所有者“使用该资产获得了多少利润,只要还在用就继续收,明显是租。
明晰了这几点,我们再来考虑一下哈伯格税——或者应该叫哈伯格租——的经济含义。
(二)经济含义
1、哈伯格税实际上把产权界定给了政府,或者说哈伯格税的收租方,而不是给了名义上的所有者。只要明白了这是一种租而不是一种税,这个经济含义就再明显不过了:如果我每个月都要交一笔钱给某个主体 A 才能继续使用某种经济资源,这个经济资源到底属于谁?明显是 A 啊,等于是我为了使用这个经济资源而向 A 交租金啊,你跟我讨论这个资源登记在谁名下有意义吗?
2、哈伯格税显然无法对个人的劳动力资产和智力资产征收。理由也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个人的劳动力资产是最极端属于个人所有的,收租方既然没提供任何资源,也就收不到租金;另一方面,你买下我的劳动力资产,毫无意义,我还有不干的自由——除非你要为了这种税把我们法律的最基本原则即尊重个人在有限范围内的自由抉择完全废除。
3、哈伯格税的使用范围越广,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越大。
两个方面的原因:
1)在生活中你会发现,租赁合约是有期限的,而且期限在不同资源间差别往往很大,究其原因,短约适合迅速调整,长约则比较稳定。但哈伯格税没有任何期限,总是处在频繁的调价中——不要以为能调价就一定是好事,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里说的很好了,封建制下的欧洲佃农一般用的都是长约,因为短约要频繁议价,而议价费时费力。如果把哈伯格税推广到那些适合长约的资源上,就会使企业家的资源组合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你想想,企业家好不容易把厂房找好了,机器搬进去了,快要上电生产了,你突然之间说这厂房被别人买走了,不能用于生产了,这是什么情况?这就带到了第二点——
2)你当然可以就生产决策中的某一关键资源向企业家收租,为了保护自己在一整个生产决策中的投资,企业家毫无疑问愿意交租,但问题也就在这里——哈伯格税不是固定租,而是分成租,并且它不是对某种经济产出分成,而是对资产价值分成;这个资产价值中是包含了企业家所得的经济剩余的。举个例子,在相关资源难以调整的情况下,企业家对自己使用的土地的最高评价是多少?是他在这个土地上相关投资赚取的最高租值(即主营产品的货币收益减去生产的直接货币成本),这个最高租值中凝结了企业家才能(即他调配生产资源的才能)的报酬,你对这个租值收一个分成租,说白了是无功而受禄,有选择的情况下,企业家是不会接受的。这也可以解释,地主也收分成租,但不是对佃农的经济剩余收租,而是对农产品的产量或产值收租。(而且,分成租中分成率的自由调整是其有效率的关键,如果分成租不能自由调整,往往要收租者投入一定的经济资源把配置推向有效率运作的状态。具体内容,我不够专业,请看张五常教授的《佃农理论》以及《中国的经济制度》)
4、哈伯格税其实是一种扩展性很差的税。这一点其实是上述三点的加总:如果你发现了一个经济资源,但为了使用这经济资源你要向别人交租,你还会向别人报告出现了这种资源吗?实际上,要使用哈伯格税,收租者一定要保证已经知道了全局的资源分布,因为没有任何人有动力把自己掌握的经济资源公开出来,反而会用前面所说的哈伯格税力有不逮的资产形式将其中的经济价值保护起来。此外,如果人们大幅将经济生产的依赖转向了另一种资源,哈伯格税也会迅速枯竭;但对经济生产的结果收税就不会遇到这个问题,不管你用智力还是劳力赚钱,所得税是一样收的。
如果你足够敏锐的话,你会发现,哈伯格税其实就是安排了一个拥有某一品类所有资源的垄断者来收租——这跟中国是不是有点像?中国政府是不是拥有所有的土地?他是不是用的增值税来收租?那他为什么不用哈伯格税来收租?留给读者自己想吧。
三、对任先生和橙皮书部分观点的评论
1、哈伯格税能鼓励资源进入到市场中吗?
不能。见”经济含义“一节中的第 4 点。大家可以拿哈伯格税跟另一种组合做一个对比:”私有产权 + 先占权利“。先占权利就是像美国西部大开发或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你先开垦的土地就是你的,交一笔钱登记土地就行。你想想,在两种制度下,哪个你会更想报告自己有个经济资源?
2、闲置在你家里的照相机是资源的浪费吗?
我很难接受这样的说法。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对”浪费“的定义我这里就不讨论了。其实,你家里的资源闲置一部分是保险而不是资源闲置,另一部分是由于交易的费用太高,所以你没有拿出去卖,比如买家要判断二手商品的质量,很难;有些资源给交易双方带来的好处已经低到付不起这个交易费用了,所以只能闲置。其实一些论坛上会有很多的二手交易,你看不到而已。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靠降低交易费用,而不是收什么租——你非要收我的租,我可以说这东西价格为零,我可以丢掉。
3、瞎报价是资源的浪费吗?
除非你不把物主当人,否则你只能承认物主报多少价都是合理且有效率的,哪怕他在骗人。福利和所谓的效用是无法在个体间比较的,逼我按我不接受的价格成交,增加了别人的福利,减少了我的福利,孰大孰小呢?所以这沙可以是我的世界,是我的天国,除非你不把我当人,把它从我手中剥夺了事。
4、哈伯格税可以提高专利的配置效率吗?
不能。因为哈伯格税下,人们压根就不会去注册专利,而是用其它形式把智力成果保护起来,比如所谓的商业秘密。很多人没意识到,其实专利的出现是方便智力活动的分工以及智力资源的租赁和使用。因为专利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或多或少总是透露出一些信息;因此,当守密有把握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把可以公开的注册专利,而把最核心的用商业秘密保护起来——商业秘密是别人破获了你就没有权利的,但守密起来效果可能比专利更好。如果注册了专利要交租,那等于专利不是我的而是你的,那我的选择就是不注册专利,用商业秘密来保护——你如果进一步,不让我保守秘密,那普通法的体系整个会垮下来,你还能为了这种税把整个普通法体系拆了不成?不论怎么说,大家各自保守秘密就阻碍了智力活动的分工。专利被拿来当武器有没有?当然有,但如果你只看到这部分,看不到市场上互换专利、合并专利租赁的普遍性,那你是只见树木不见泰山。
5、公有制就不存在哈伯格税吗?
恰好相反。公有制才是哈伯格税的基础和归宿。因为哈伯格税实质上否定了私产。
6、最根本的问题,极端的社会主义和极端的资本主义可以统一吗?
看你的词都是什么意思了。中国也是土地公有制,政府也收租,还是可以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等不等于资本主义的问题太无聊我不想讨论)。但根本而言,你不能对所有东西都施加哈伯格税,因为这样做会把所有的东西都变成公产,那就根本没有资本主义了。在最根本的意义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不能相容的。
四、结语
我们生活在一个私有产权构成的社会中,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私有产权的意义,不理解现实中的合约体系有多么复杂。在这一点上,一个哈佛教授是不是真的比做了十年生意的商人更懂,我不敢打包票。所谓的”产权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垄断“,说的很漂亮,而且确实也是对的,但只要你理解了这句话中”垄断“的真实含义,说话的人想要噱头和暗示就不复存在了——因为这种垄断不是行政准入造成的垄断,而是尊重个人在有限范围内的自由抉择、不容他人置喙,这种“垄断”不仅不是什么低效率的来源,而正是所有效率的来源;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正是准许企业家竞争市场占有率,从而激发出效率的制度。
(完)
作者:Ethfans 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