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浮躁,本来有技术门槛的事物,演变成万物皆可链皆可ICO。这就像2014年P2P的疯狂一样,一项新的技术总会伴随泡沫,泡沫爆破一轮之后,监管会来临,行业逐步规范发展。”某ICO发起人张择(化名)说。
选举、颜值、竞技、自由行、白酒、黄金、婚恋、社交、汽车等看似与ICO无关的项目一窝蜂涌向市场。随之而来的还有对ICO项目的质疑。“90%的ICO项目都不靠谱”,著名天使投资人薛蛮子,神州数字CEO、天使投资人孙江涛看法一致。
“对于我们从业者来说,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良性的泡沫,也期待政策监管的靴子落地,来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对于尚属空白的ICO监管,孙江涛向新京报记者表达了作为业内人士的看法。
一边,是新技术引领的投资风口;一边,是野蛮生长下的行业乱象。ICO是金融创新还是网络诈骗,不仅诘问投资者,还有监管层。
选举、婚恋、美容,万物皆可ICO
“让颜值实现价值流动。”新京报记者登录某颜值(美容)ICO官网,首页标识着上述宣传语。
“针对美容大健康产业构建的一个通用的资产数字化颜值产业公有链。”尽管网站附上了项目内容介绍,却依旧令人“一头雾水”。
这只是火热的ICO项目中的冰山一角。选举、竞技、自由行、白酒、颜值、婚恋、社交、汽车等五花八门的ICO项目一窝蜂涌向市场。
一位不愿具名的某项目ICO发起人透露,币圈目前太疯狂,当有几个标杆性项目ICO融资成功并翻数倍后,很多相关或不相关的项目都涌进来。“很多项目特别扯,简直荒唐”。
上述人士举例称,一些农业企业、艺术品收藏、美容、社交等行业,并无区块链工程师,“没有像样的区块链工程师,更没有靠谱的团队和积淀,如何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如何发行加密代币?”
据新京报记者参与路演的多个项目,其中也不乏明显造假的ICO。其中,自由行项目在路演时发布白皮书,文件显示与迪拜帆船酒店等达成合作备忘,与家乐福、亚马逊达成合作意向,与星巴克达成落地应用。然而,星巴克、亚马逊、家乐福等均表示没有与该项目进行合作。
据36氪此前报道,曾有一个洗车店的老板来找币久网CEO刘晶超,希望能够在该交易平台“上链”。理由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汽车美容配件产品的溯源,帮助车主知道自己使用了哪些美容配件。刘晶超拒绝了汽车店老板,认为这跟区块链完全不相关。
笑来基金的区块链投资人张路也讲述了自己遇见的项目。“有婚恋的,有社交的,有养花花草草的”,甚至是“区块链约炮”项目–“记录你跟谁约了,大概防止生病啊这样的,防止你有不良记录。”在后来的大跌中,该项目官网关闭,“应该是跑路了”。
90%骗钱,9%伪需求
五花八门ICO项目,到底是投资风口还是网络诈骗?
“就我的判断,至少有90%的ICO项目都不靠谱。”神州数字CEO、天使投资人孙江涛认为,要么缺乏项目支撑,沦为传销手段,要么存在极大“水分”,而真正想要推动区块链行业发展创新的却是少数。
莱比特矿池江卓尔认为,现在的ICO90%是蓄意骗钱,剩下10%中又有90%是必定失败的伪需求。
火币网CEO李林表示,这一轮ICO热潮中也涌现了如ETH、IPFS等优秀的代表项目,但因缺失监管,带来了一系列混乱。因为ICO出来后,通过区块链来组织金融活动,不再需要经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区块链从事金融活动。
李林称,首先是融资中信息披露的问题。“很多项目都是拿别人头像包装一下,说我是什么团队,其实团队都是假的,另外,项目的信息披露也不够完整,甚至逻辑都没搞清楚,就出来ICO了。”
“第二个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监管”,李林称,假设通过ICO融资一个亿,开发可能只需要一百万、两百万,另外的九千万不知道去哪里了,因为融的是虚拟货币,没有人管。
第三个问题是投资者的适当性。他以新三板作类比,理论上,绝大多数ICO项目就是高风险投资的天使投资项目,在投资领域,VC和创业股权投资是一样的。一个早期项目,靠创意和想法就来融资,但是,融资对象是A股股民,这显然很不合理。
在孙江涛看来,ICO的泡沫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就像2013年,每月新开的交易所在5家以上,后面的基本上都给前三做PR了。
“对于我们从业者来说,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良性的泡沫,也期待政策监管的靴子落地,来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对于疯狂的ICO,孙江涛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虚拟货币筹资应进行非法集资调查
当前,ICO的狂热已经引来监管层关注。8月21日,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疑似虚假宣传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引起该峰会主办公司ICO代币大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近期表示,区块链和ICO风险已经进入3.0阶段。
今年上半年以来,国内以虚拟货币筹集资金的ICO项目爆炸性增长,针对ICO是否非法集资惹争议。
8月24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撰文称,ICO项目往往处于技术孵化阶段,商业模式还未成型,加上技术的颠覆性和开创性很强,监管者难以像IPO上市审批一样,对ICO项目的前景和价值做出专业、合理的评价。可见,监管者不宜作为ICO项目好坏的审判者,最佳的角色是市场创新的 “守门人”,而不是“清道夫”。
姚前称,作为新兴事物,数字加密代币ICO要获得法律上的明确定位和建立完整成熟的监管框架,还需要一段很长时间。监管不确定性将是ICO长期面临的最大政策风险。建议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多方面开展 ICO监管沙盒。
8月22日,新京报记者就ICO项目市场监管等问题致函央行及证监会,截至27日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