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oindesk 1月23日报道,宾夕法尼亚州银行和证券部门(DoBS)已发文澄清,加密货币交易所和相关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货币转账经营许可证即可开展加密货币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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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BS表示,在接到多家企业的咨询后,该机构于周三发布了针对美国州一级加密行业的新指南。
该部门解释说,由于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不是“货币”,《货币转账商业许可法》(Money Transmission Business Licensing Law)或《宾夕法尼亚州货币传输法》(the Money Transmitter Act of Pennsylvania)不适用于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根据该法案,只有法定货币或美国政府发行的货币才被视为货币。DoBS表示:
“到目前为止,美国还没有一个司法管辖区将虚拟货币指定为法定货币。”
该法案规定,从事货币转账业务的机构需要在获得转账许可证后才能提供法定货币转账服务,同时必须为转账收取费用。然而,由于加密货币交易所“从不直接处理”法定货币,而且交易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的,因此它们“不是货币转账服务提供商”,需要获得许可证才能开展此项业务。
加密货币领域的其他业务提供商,如加密货币售卖亭、ATM和自动售卖机供应商也不属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商。DoBS说道:
“在单向和双向售货亭系统中,并不存在向任何第三方转账的事实。加密货币售卖亭的用户只需将法定货币兑换为虚拟货币,反之亦然,其间没有发生货币转账业务。”
宾夕法尼亚州对许可证的澄清声明足足迟到了三年。早在2016年1月,宾夕法尼亚州政府曾试图更新该州对货币的定义,以将加密货币业务涵盖进去,但由于预算僵局,该计划在当时陷入了停滞状态。
然而,对于联邦一级处理ICO代币的公司来说,情况可能有所不同。2018年3月,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表示:
“出售ICO货币或代币,或将其兑换成其他虚拟货币、法定货币以及其他能替代货币的资产的交易所,通常也属于货币转账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