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及金融科技的发展浪潮,货币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正进入以区块链网络为背景的数字化转型。本文在理清数字货币起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数字货币发展现状,分析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以及当前数字货币体系中存在的风险及缺陷,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监管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比特币、Libra等加密数字货币的快速发展,数字货币发行的理论与实践逐渐成为各国央行的研究焦点。我国对数字货币的关注始于2014年,央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对其发行的可行性、运行框架及机制进行反复论证与深入研究。2017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挂牌,对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和金融科技创新继续进行研判。2020年4月16日,世界第一個以主权国家货币为锚的法定数字货币在苏州正式落地应用,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数字经济3.0时代。
一、数字货币的概述
1.数字货币的起源
货币作为人类社会商品交换需求下的产物,随着交易方式的改变和区域性货币流通的需求而催生出不同的形态。从早期的“以物易物”,到贵金属本位制,再到信用货币制度的出现,货币经历了铸币、纸币的自由本位阶段,而后迈入以信用卡和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电子化时代”。2017年BIS首次提出基于大数据、区块链和密码学等技术支撑的“法定数字货币”概念,将其命名为CBDC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至此,货币形态完成了从“实物”到“电子化”再到“法定数字化”的转变。
2.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
根据数字货币统计网站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数字货币种类超过1800种,数字货币交易所总数不低于500家。其中,全球第一大数字货币比特币以9334.60亿美元的流通市值居于榜首,占全球数字货币总市值的64.27%,剩余的80%以上的数字货币仅占全球市场价值的26%。目前的数字货币虽种类繁多,但质量良莠不齐、市场分化现象严重。另一方面,目前数字货币大多缺乏国家信用支撑和主权货币为标的,数字货币交易也多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其交易平台安全性无法保障。由于监管制度不明而难以判定其法律责任进行赔付,我国现行法律明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发布私人数字货币,但仍然缺少对法定数字货币使用的具体说明,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作进一步补充规定。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经济效应分析
1.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我国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 属于M0范畴,是银行体系外流通中现金的替代。DC/EP采取“央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营体系,流通中的货币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在二元框架下发生改变,所以央行为保证法定数字货币不会超发,要求商业银行基于100%人民币准备金缴纳存款准备金。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存款准备金政策上,对基础货币数量和货币乘数同样会产生冲击。社会大众持有的现金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准备金是基础货币的两个组成部分,货币乘数又由货币供给与基础货币的比率决定。人们对现金和存款的需求会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相应减少,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准备金率也会下降,进而导致货币乘数的增加。货币供应量这一中介指标会因基础货币微小的变动而产生巨大的波动,央行的宏观调控作用无法发挥。
2.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大规模挤出效应是对金融系统稳定性最大的威胁。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定位在M0且不计付利息,基于国家信用发行;而用户储蓄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本质上属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且计付利息,在经济运行稳定的情况下,获得的收益会抵消流动性溢价。但是一旦金融系统稳定性遭到破坏,用户的恐慌系数上升进而对商业银行的信心下降,致使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而产生“狭义银行”恐慌症。事实上,对于这种挤兑可以通过增加银行存款转化成本、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加强监管和提高商业银行自身能力等途径化解。
3.法定数字货币对外汇管理的影响
数字加密货币基于区块链技术运行,天然具有存储海量信息、防伪造、防篡改以及可追溯等特点,因此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监管和政策需要对大量的实时数据进行采集、追踪跨境资本流向和用途,以此制定相应的外汇管理政策来降低外汇风险。同时监管部门将掌握的实时数据和银行之间实行信息互通,降低反洗钱成本。另一方面,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也有利于打破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的霸主地位,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目前,中国率先推出基于国家信用的法定数字货币,相较于现有的比特币、Libra等数字货币拥有更高的信用保障和安全性,吸引跨境交易者采用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交易结算,进一步完善国际货币体系。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及监管建议
1.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的风险
(1)信息技术风险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小组早期研究法定数字货币时完全采用区块链架构来实现交易,但目前区块链技术无法支撑交易的安全进行。根据测算,若要满足人们平时的线上交易需要,DC/EP的交易系统至少要达到每秒10万笔交易数量的标准,然而之前Facebook公司推出的数字货币Libra每秒可交易数量仅为1000笔,由此可见需要在技术层面上实现进一步突破以保证数字货币系统正常运行。
(2)超主权数字货币的挑战
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还来源于具有公信力、可信任的机构发行的超主权货币。2019年6月18日发布的Libra是当前最受瞩目的超主权数字货币,Libra由包括Facebook、Ebay、Uber在内的28家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客户规模和完备支付体系的大型机构联合背书,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至少20亿的活跃用户。Libra的价值与“一篮子货币”挂钩,未来有可能成为同美元一样的稳定币,变成美元的另一种货币形式,依靠其强大的客户基础在全球范围内流通,进而影响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2.法定数字货币的风险监管建议
(1)提升技术应用能力,营造竞争性环境
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基础是稳健的运行平台,其中系统的实时数据交易能力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加强信息系统架构、完善顶层设计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央行推出的法定数字货币不预设技术路线,也不单独依靠某一种技术,而是由几家特定的运营机构对法定数字货币进行不同技术路线的研发,旨在通过动态竞争来推动技术的进步。即便在某一阶段由一种技术主导,但由于其他机构的技术不断更迭,最终原技术路线也会被更优的路线所取代,形成竞争优选的状态。
(2)沙盒监管
2015年11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式发布《监管沙盒》文件,FCA创设了一个真实且具有限制条件的“安全空间”投入市场测试,并且在测试期间保证在有限客户数量、有限测试期限以及有限交易额度的条件下运行。我国央行也可以将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纳入沙盒监管体系,把由机构所研发符合进入“沙盒”条件的新技术放入沙盒进行可行性测试,机构在测试过程中将运行的状况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若测试通过,即使并不能满足现行监管规则,监管部门也可授权该机构在更大范围进行测试和应用;若不能通过测试,监管当局可与机构交流后帮助企业进行修改调整,调整后重新提交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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