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今年4月份广东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撰写的《广东省情内参》广泛流传,文中指出,“广东省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生存难以为继。”
此外,一张“外地公安不得非法入企办案”的网图也引发网友热议。
邵律师发现,一直以来广受诟病的“远洋捕捞”、“趋利式执法”问题,最近再次在法律圈中引发激烈大讨论。
趋利执法问题长期以来持续存在,尤其是作为Web3领域的刑事律师,在办理多起币圈涉刑案件,与各地司法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更能够深切的感受到此点。在此前的文章《浅谈币圈涉刑案件中的趋利性执法现象》,中,邵律师对于趋利性执法出现的原因、解决对策等问题,也进行过探讨。但这一“顽疾”想要在短期内有效解决,并非易事。
今天我们从涉刑企业的角度,聊聊趋利性执法的常见情况、对企业的影响以及最后给出了相关防范及应对建议。
作者 | 邵诗巍律师
01
易被作为“远洋捕捞”目标的企业有哪些特征?
“远洋捕捞”是一种形象的比喻,指的是某些地方执法机关(姑且称之“远洋捕捞队”)跨区域执法,通过异地立案、调查和执法来获取罚没收入的行为。“捕捞”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地方财政创收,具有逐利性。
一个合格的被捕捞对象通常符合以下特征:
1、企业性质以异地民营企业为主
没有关系背景,且不涉及国有资产的民营企业,是“远洋捕捞队”合适的目标。“天高皇帝远”可以避免很多“熟人社会”通常会带来的麻烦。
2、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执法是有成本的,“远洋捕捞”,跨省抓捕往往会消耗大量的办案经费。所以,能够让异地办案单位有动力的,必然是资产千万甚至上亿的企业。
例如,《广东省情内参》公布的一个案例,广东壹健康集团在2022年就实现了24.23亿元收入,2023年6月底提交申请赴港上市。同年10月,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对壹健康集团旗下公司进行“远洋捕捞”。原本公司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而河南办案人员先后冻结该集团子公司相关账户64个,冻结资金7.58亿元。
但实践中这样的“肥肉”可能会不止一家办案单位盯着,那么哪里的捕捞队能第一时间争取到管辖权,案件就归哪里。
3、企业的业务存在灰色地带
若企业所经营的业务违反法律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这就给了“远洋捕捞队”的执法行为提供了合法依据。涉案罪名以开设赌场、传销、非法经营等能够收缴罚没款等刑事罪名较为常见。由此,币圈相关业务是刑事风险的高发区,办案单位通常以94公告,924公告等相关政策作为执法依据。
02
趋利性执法行为对涉案企业引发的连锁效应
对于涉案企业来说,一旦被“远洋捕捞队”跨省抓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会引发一系列连锁效应:
财务压力和资产损失:趋利性执法常伴随高额罚金、财产查封或没收,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业务中断与声誉损害:由于财产冻结、账户封锁或企业负责人被扣留,企业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业务可能被迫中断。此外,企业一旦因涉案被公开报道,声誉受损,不仅会流失客户,还会影响潜在合作伙伴的信任;
员工士气低落与人才流失:执法事件可能引发企业内部不安,员工士气受到打击,核心人才可能因对企业前景不确定而离职,以及引发一系列劳动仲裁等员工维权事件;
如语聊平台伴伴因“盲盒涉博案”,2024年4月21日,在其官微发表了《停业书》,该文称广东顺德公安对该公司"远洋捕捞"式的违法跨省逐利性执法,公司3亿元资金被强制划转,致使全体1600名员工工资,数十万平台主播及合作伙伴合法收益无法支付,依靠平台谋生的数十万人员陷入生计无着的境地。
法律诉讼案件增加:因刑事案件导致公司高层被限制人身自由,公司运营中止,会引发与外部合作商的履约风险,企业可能会面临一系列司法案件;
长期市场影响:遭遇趋利性执法后,企业在市场中的形象和信用评级可能下滑,融资难度增加,甚至可能面临银行贷款利率上调、被取消融资资格、终止上市等后果;
如前文所述,广东壹健康集团在2023年6月底提交申请赴港上市,但由于异地公安对公司进行“远洋捕捞”,导致公司上市泡汤,业务瘫痪濒临破产。
03
趋利性执法问题亟待整治
解决趋利性执法的问题,需要从立法、执法、税务、财政等维度多管齐下。我们也能够发现,趋利性执法问题正在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这有着积极正向的意义。毕竟被关注,是问题解决的第一步。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起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2024年9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着重强调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并提出要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督行为。
2024年10月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提到,要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禁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同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的座谈会也强调了制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202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检察政策、措施、工作与宏观政策取向相一致,扎实有效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切实防止和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司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问题,促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
2024年10月14日,一场关于趋利性执法的防范与治理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旨在探讨趋利性执法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危害以及治理建议。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据报道[i],近日,一段“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抓住一点小问题,一放大这个企业就要完了”,“提供也好,不提供也罢,只要协商不好,一切都等于是作废”“每年有5000万政绩,完成2100了,还差2900”的录音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据报道,该说法是山东某市监局执法人员在办理某医疗公司涉嫌案件中,与涉事企业沟通时所述。
尽管该涉事执法人员回应称,是企业断章取义,其本人也已经因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理,但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出,尽管国家不断的出台相关政策,三令五申严禁办案人员逐利执法,但落实到各地基层人员的工作执行层面,效果可能还是差点意思。
04
面对趋利性执法,企业家如何自救?
面对公安机关趋利性执法,企业有必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好事前防范及事中和事后的应对与处理措施。
1、事前防范
在邵律师团队所代理的相关案件中,涉案平台经营过程中,往往并未特别重视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且在被刑拘的当时,也并未意识到自身的业务存在问题。甚至对于公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关键事实,由于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注意保存相关文本,导致难以自证清白。这些都会导致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难以形成于己有利的证据。所以,事前的合规防范工作远比事中事后的应对更重要。邵律师给出以下建议:
培养合规意识,加强企业合规建设
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保持与法律专业人士的密切联系,确保公司内部制度和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提前进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保存完整的财务记录、合同协议和税务申报资料等,避免在遭遇执法时缺乏有力证据。
确保与合规意识强、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进行业务往来,避免因合作伙伴的违法行为受到牵连。
保持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
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保持与地方政府的良好互动,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展示企业对社会的积极贡献,获得更好的公共形象。
另外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应向本地公安提出办案协作请求,或委托当地公安代为执行,所以,在日常经营中,如遇到不合理执法问题,企业可以积极向当地执法部门反馈,进行有效沟通。
2、事中、事后的应对和处理
事中应对是指涉案企业在面临司法机关调查的当下,需要作出的紧急应对措施,事后处理是指,当办案单位指控涉案企业涉嫌某罪名作出定性后,辩护律师根据在案的事实和证据,合理制定辩护策略,力争将企业因涉案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面对执法机关的突发调查,涉案企业的负责人可能难以及时作出正确的应对,此时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给与正确的指导与建议。例如,企业账户突然被异地执法机关跨区域冻结,那么办案单位的冻结措施是否具有合法,是否履行法定程序,何时解冻,这些都需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交涉。这时,律师对于相关政策的熟悉把握,可以帮助涉案企业更顺畅的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
主动寻求法律救济
一旦涉刑,建议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及时与办案单位沟通,拉平当事人与办案人员的信息差,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能够证明当事人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沟通法律意见。
涉案财物的处理
若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与案件无关或超出涉案犯罪,可以提出控告、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力争解除办案单位违反法律程序的查冻扣措施。
[i] 一执法人员称“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如此“顶风作案”必须一查到底! https://m.gmw.cn/2024-08/17/content_13038244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