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秦朔的一篇《一个财经作者的24小时:体验中国公司时刻 || 大视野》的文章在朋友圈里广为流传,他在文中提到“任何一种搜索引擎,都不应偏离帮助用户节省搜寻成本的基本目的。如果所谓‘智能化搜索推荐’的目的不过是千方百计拉长用户的使用时间,无所不用其极地让他们陷溺于某些东西,将把用户导向哪里?互联网的问题正在引发全球关注,而且越来越多是从批评性的角度。索罗斯在达沃斯论坛上说,谷歌、脸谱等巨头的垄断足以操控网络社会氛围,应该加强对它们的监管。在中国,从社会文化角度看,情况可能更严重。网络空间充斥着巨头们营造的规则、氛围和公关豪言,但通过使用体验,用户不难发现,巨头们言行不一的情况很少收敛。
在这个时代,倡导“互联网+”、推崇互联网思维、把互联网等同于未来,已经变成单一时尚。似乎不这样,就老土,就过时,就要被消灭。坐拥流量霸权的大公司,动辄就说要为线下赋能,其实,从价值观和商德的角度,真有资格吗?互联网公司的成功是大势所趋,了不起,但扪心自问,除了自身努力、人口红利、风险资本的不遗余力,有没有线上线下规则不平等、监管不一致的‘政策红利’的作用?有没有受惠于信息世界的劣币驱逐良币怪圈?有没有网络效应‘赢家通吃’的恩赐?”
文章深刻反映的互联网公司巨头效应引发行业反思,不仅仅在互联网行业,各行各业都会有巨头垄断操控行市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存在。既然传统的、中心化垄断的商业模式越来越失信于公众,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推崇一种新的去中心化的自征信经济体系。
什么是“自征信”?
所谓“自征信”是指定位于自然人自己作为超级征信主体,从个人价值和利益出发,开展各种征信活动的业务模式。
听起来有些难以理解,那我们来举个例子吧。
我们先来建立一个征信应用场景,我个人的征信数据由不同的征信机构从我这里采集获得,我可以通过获得某个具体征信机构的授权来得到我自己的部分数据,如果是用于验证我的身份,征信机构把数据给到别人,如何验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没有被篡改?这很简单,征信机构把数据给到我的时候,我加一个水印在数据上打包成数据包,数据包是经过我核实过真实性的,再把它放到区块链上。
当我向别人提供我的征信数据包的时候,我同时告诉别人我的数据包在区块链上对应的Hash地址,需要用到的人可以在链上找到这个Hash值来验证我的数据包的真实性,这样的话我作为个人,就可以向所有人提供由第三方机构验证过的没有被篡改过的,真实的我的个人征信数据,这就是所谓的自征性概念。
在这里解释一下什么叫Hash。 Hash 就是计算机可以对任意内容,计算出一个长度相同的特征值。区块链的 Hash 长度是256位,这就是说,不管原始内容是什么,最后都会计算出一个256位的二进制数字。而且可以保证,只要原始内容不同,对应的 Hash 一定是不同的。所以说每个区块的 Hash 都是不一样的,可以通过 Hash 标识区块。
自征信的应用:在物质和信息双重资产价值度量基础上重新构建成智能经济征信体系。
传统金融业务的征信是构建在具有实物资产属性的价值度量体系之上,面对智能经济时代数字资产飞速发展的情况,这样的体系已经严重滞后不适用。基于这种征信体系之上的金融智能,由于制度和监管的落后,会造成更多的不平等和不对等。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诞生,首先带来了金融行业的颠覆性革命,改变了人们对传统中心化金融体系的认知,让个人的金融价值重新回到自身手中,在这样的背景之下,iCube——基于区块链的超级智能自金融网络在全世界第一次提出了“自征信”的概念,相对于传统的他征信体系,自征信体系具有“物质+精神双重价值度量”的特点,自征信协议,超越了传统经济构建在物质资产价值度量之上的征信体系,在物质和信息双重资产价值度量基础上重新构建成智能经济征信体系。iCubeChain信用支持构建在物质和信息双层资产属性的价值判断基础之上。必将成为未来征信领域和金融领域新的标准。
自征信协议的理念是将征信活动有关的协议体系、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文化体系、宣传体系等共同构成一个融合体系,是具有 “物质+精神双重价值度量”特质的征信体系。自征信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为自金融市场服务,但同时具有较强的外延性,未来也可以服务于区块链大生态系统。
基于“物质+精神”双重价值度量的自征信协议支持面向人工智能的各种金融合约和应用,进而建立起能够自维护、自发展、自运行的全新数字经济生态。
随着各类智能金融服务的落地,自征信的网络生态会变得更加丰富和完善。征信体系由私有化,中心化转变为去中心化,个体化,进而打造一个智能化的自金融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