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本质上来讲是信息科技革命的产物,是创新的成果。本文首先介绍数字货币的产生与发展情况,接着探讨了带有主权性质的法定数字货币的基本范式,最后对我国央行未来数字货币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数字货币运行的利弊进行总结。
一、 数字货币的产生与发展
关于数字货币(Digital Curency)准确的定义目前莫衷一是,但共识是源于Nakamoto(2008)提出的去第三方中介模式的愿景。本文将数字货币界定为以互联网为基础,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并依靠密码学产生的一种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络一般等价物。相对于信用货币,其有交易成本低、流通无国界限制、交易信息不易篡改及游离于监管空白地带等特点。
关于数字货币的发展,本文从两个层面阐述。
第一个层面是以比特币等为代表的各大交易平台,我们称之为私有数字货币,它的发展总体上来说经历了从野蛮疯长到泡沫破灭再到理性发展。一方面,自2009年比特币交易以来,相继有以太坊、莱特币等多种加密货币进行交易,与量相对应的是虚账的价格,2017年12月16日比特币的价格一度高达18014美元,截至2018年12月1日,根据CoinMarketCap网站统计,全体加密货币的市值约1341亿美元,这使得加密货币的吸金效应达到了空前。另一方面,与这种虚假繁荣相伴随的是ICO项目的疯狂发展,由于这些网络虚拟资产没有可受法律保护的对应物,价格的大起大落便成为常态,尤其在投机苗头旺盛期,这可是只烫手的山芋。再接着就是私人网络货币的理性回归阶段,这些带着去中心化使命的网络加密货币的负责人开始尝试推出以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典型的代表有USDT、GUSD及JPMCoin等,当然某些大型社交网站也开始谋划超主权世界数字货币。
第二个层面主要是各个主权国家对待数字货币的态度及其行动。一方面,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的突袭,各个国家展现出不同的态度,有包容也有限制,但总体而言,基本上是从乐观明朗到谨慎慎行。德国是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体系的国家,而美国相对比较克制,我国目前持理性态度。2018年3月,G20首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对“数字货币不是货币而是资产”达成共识,这也是目前全球对数字货币主要的共识,但对其监管分歧较多。另一方面,各个国家的行动。2018年2月,委内瑞拉号称推出了全球第一个法定数字货币“石油币”,此为还有以色列的“钻石币”和俄罗斯的“加密卢布”。早在2014年,我们国家也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团队,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全面召开了有关数字货币的研讨会,称“争取早日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2016年12月15日,我国人民银行完成了对区域板块的数字货币推行测试。
二、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基本模式
其实最早比特币的愿景之一是去中心化,这对当前采用的主权货币体系构成了潜在的威胁,甚至触动了央行的地位,因为通常主权货币体系采用的管理模式为中心化管理,即采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以此来发挥央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及政府的银行的作用。因此中心化管理模式依然是我国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必然选择,正如2018年1月26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提出“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以实现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有序运行。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一币、两库、三中心。两库即数字货币发行库和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库;而三个中心则是对身份认证中心、货币运行相关的登记中心以及具有监管调控等功能的大数据分析中心。
就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技术来看,是选用公有链模式还是区块链模式,央行的態度是开放包容的,但这种交给市场选择的运行机制在初期似乎有待考虑。另外,这种底层技术是由央行垄断还是交给指定的运营商也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依据目前的形势,特定运营商可能具有更加的技术活力,当然这对电子支付的技术要求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目前阿里巴巴支付的处理速度达到49万笔/秒,如果这种双层架构得以落地实施,那么也就意味着数字货币处理系统性能必须在这个水平的左右。此外,央行数字货币也面临超发的问题,这就要求商业机构向央行全额、100%缴纳准备金,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生命周期情况也要得以法定。
三、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潜在问题分析
自2014年以为,我国关于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有五年时间,如果央行法定数字货币能够尽快落地运行的话,从目前以后信息来看,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潜在运行风险进行探讨。
数字货币的开户和使用问题。按照目前已公布信息,数字货币仍然是以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条件的,类似于公众存款之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在央行开立账户,这就意味着数字货币运行系统和已有系统并行存在,潜在的问题是无论是电子货币还是数字货币运行,一般来说都要依赖信息载体(银行卡、支付宝及二维码等),那么这两者之间是否可以兼容?如果兼容,那么数字货币开发与电子货币运行谁更有比较优势?另外,央行数字货币的“账户松耦合”与以存款账户的开立本身存在逻辑的矛盾。最后,数字货币仍然面临的一个挑战是线上线下的支付问题,尤其对于偏远地区,网络和通讯技术闭塞的地区对数字货币的普及仍需设计层重点关注。
数字货币与已有电子货币体系的协调问题。数字货币如果真的替代M0的话,那么以存款类表现的资产不能替代,也这就意味着电子货币体系和数字货币体系双轨运行,但难点在于如何精准严密的去隔离存款不能被替代,也就是说央行数字货币的使用范围及总量要严格控制,但这样一来,似乎又与双层运营体系有矛盾。另外,如果能够实现完美的隔离,那么就意味我国货币体系在一个严密的闭环里循环,事实上,这对于人民币国际化不一定有利。最后,即便法定数字货币所有的运行都完备,但是也不得不面对其他数字货币的潜在竞争。
数字货币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虽然央行极力或者严格限制商业银行存款向数字货币的转化,但这也形成市场预期,尤其在经济波动时,公众有着将存款转化为数字货币的原始冲动,势必会通过投机等渠道对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形成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使得资产价格大起大落,甚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顺周期的作用,另一方面,数字货币也潜在的改变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以前的调控和监管关系,多了些许竞争。全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加依赖于批发市场,在经济波动状态下进一步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这也大大的削弱了金融尤其是银行信贷支撑实体经济的作用。当然数字货币对利率政策的挑战也是一个难题,数字货币潜在会形成负利率的趋势,这虽然对国内经济拉动有积极作用,但是在开放经济下也意味着人民币货币体系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最后数字货币对金融制度尤其相关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对于数字货币我们仍然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同时也要理性看待,冷静思考,切勿揠苗助长,只有这样,相信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才能成为世界的佼佼者。